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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全面建立社会信用档案

2012年07月18日 15: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7月18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戴海波18日在上海市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上称,上海已初步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并已成为全国信用服务市场发达地区。

  近年来,有关“诚信”的价值取向广为中国官方及社会民众关注。数据显示,目前上海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量分别约占全国的1/10和1/6,商业征信报告使用量约占全国一半。截至2011年末,上海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有72家,年营业收入人民币7.28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同时,人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见证上海信用服务机构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行业。

  1999年,个人信誉公司在上海试点,随后,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在中国率先起步。当前,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具成效,但戴海波并不讳言,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信用联动奖惩需要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与国外相比规模不大等。

  出席当天协商会的多位上海市政协常委提醒上海官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一个市场行为,打造“诚信上海”,要注意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扩大诚信体系的社会影响力,而非仅仅在政务领域信用联动奖惩。

  针对诸多质疑,戴海波表示,上海市经信委初步设计的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运行框架,主要由“3+1”组成。“3”指信用管理与征信服务的三个环节,“1”指监管与协调环节。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意味着上海将在建设、交通运输、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立信息查询与信用产品使用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披露制度;建立征信管理制度、支撑并规范征信活动;建立完善的记录制度,为每个主体建立信用档案。

  同时,上海也会根据相关规定,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安全以及正当使用,研究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和保护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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