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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涉枪犯罪案一审宣判 制枪手获刑13年

2012年07月20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东东莞涉枪犯罪案一审宣判制枪手获刑13年
黄彩华 摄

  中新网东莞7月20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黄彩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法院2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对涉枪犯罪的马某等14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因犯下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等15宗罪案7宗罪名,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半到十五年不等,其中制枪手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庭审: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马某等14名涉枪犯罪被告人17日在东莞市第二法院一审过堂。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持续3个多小时,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庭审启用了该院最大的审判庭,全场几乎座无虚席,其中包括众被告人的多名亲友。被告人被押进审判庭时,不少扭头向旁听席上张望。庭审还没有开始,旁听席上两名女性家属眼角已经湿润,悄悄地用手抹泪。

  因涉案被告人多达14名,分别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绑架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7种罪名,公诉书长达七千多字,检察官念完花了半小时。

  庭审进展平静,并没有出现激烈的争辩。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只有个别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异议。

  判决:判决书17页2万多字

  东莞市第二法院副院长、本案审判长蔡泽伟在宣判当日对本案宣读判词。

  判决书长达17页2万多字,详述了案情和判决理由。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到十五年不等。

  蔡泽伟表示,涉枪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应依法打击。有些被告人以为有枪就很“威风”,没有意识到无证持有枪支本身也构成犯罪,以为只是用来防身,不拿出去打人就不算犯法。从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这些自己没有意识到持枪本身就构成犯罪意图开脱的被告人,他们实际上还犯下了其他危害社会的罪行,其制造、持有枪支是有意识地为其他犯罪做准备。这种危害性是比单纯犯下其他危害社会的罪行更为严重。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枪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加强这方面的普法宣传工作。

  制枪手获刑13年 称受赌博和毒品连累

  本案的关键人物制枪手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岁的制枪“助手”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马、唐的共同犯罪中,马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

  庭后接受采访时,马某称,“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因为欠下赌债和毒品”。马某还一再强调,自己做的所有枪支都没有成功,都不能使用,只是有威胁但没有危害到社会,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而看起来文静瘦弱的唐某戴着眼镜,一直低着头,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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