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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话语权”初显

2012年08月02日 1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8月2日电 (记者 杨伏山)为加快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进程而设立的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三个核心机构,现已运作届满两个月。厦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2日对中新社记者称,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开局良好,受到业界瞩目,初步显现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话语权。

  国务院2011年12月批准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全力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厦门今年6月拉开建设序幕:厦门航运交易所、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福建电子口岸等三机构入驻位于厦门国际邮轮城的新港务大厦,揭牌运作,构成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雏形。

  厦门仲裁委案件管理处处长林文阳介绍说,自2012年5月25日第一起航运纠纷案件在厦门仲裁委员会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新办公场所开庭审理至6月底,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已受理航运纠纷案8件,其中2件案件经开庭审理已于近期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院良好开局引起业界瞩目。1日,内地航运仲裁界龙头老大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和上海海事局一行近30人,专程前来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展开业务交流。

  在受理的8件案件中,5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来自于厦门港以外地区,其中2件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为台湾人在巴拿马注册设立的企业,呈现出纠纷当事人跨地域的显著特点。

  林建文称,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受案情况表明,厦门港作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航运主体尤其是厦门港以外地区当事人选择将该仲裁院作为争端解决机构,也显现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话语权。

  成立于1996年1月的厦门仲裁委,是中国内地较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迄今累计受理案件6636件,标的总额近115亿元人民币,案件当事人遍及内地90多个城市和美国、日本、德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

  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是厦门仲裁委为全面融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战略而特别设立的、与国际纠纷解决机构接轨的专业分支机构,依托厦门港独特地理环境优势和对台资源优势,其受案范围辐射厦门港、湄洲湾港、福州港以及平潭岛等福建省内港口、海峡两岸通商口岸以及国内外重要港口口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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