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将迎来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中新网拉萨8月30日电(记者 万淑艳)近期,拉萨市将迎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综合测评,为此,该市30日在拉萨举行再动员大会,迎接这次“大考”。
“拉萨”在藏语中为“圣地”或“佛地”之意,2011年12月20日,拉萨市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的动态管理规定,近期,中央文明办测评组将对拉萨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拉萨迎接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指挥部在此间动员大会上成立,中共拉萨市委书记齐扎拉担任总指挥。
拉萨市市长多吉次珠在动员大会上介绍,中央文明办对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综合测评,内容涵盖《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综合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其中,前者共设置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公共关系5个测评类别、30项测评项目、95项测评内容。
多吉次珠表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两大测评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具体,大到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区域面貌的整治、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小到乘客排队购票排队候车、车辆的规范停靠、开展邻里互动社区联系活动等,要求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市民对政府的诚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