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惩重处违法企业和监管人员 消除监管盲点
中新网兰州3月6日电 (记者 冯志军)记者6日从甘肃省质监局获悉,2013年甘肃将健全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据了解,今年,甘肃将把已经在乳制品企业成功运用的电子信息记录与追溯系统推广覆盖到所有高、中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实现现场监督与计算机远程数据监控的结合。同时要求,未经批批检验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对违法企业和监管人员查处全覆盖,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严惩重处违法企业和监管人员,全面消除监管盲点。”甘肃省质监局表示,监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追究:“未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隐瞒监督检查信息的;阻碍、干涉监督检查工作的;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擅自向外透露企业商业秘密的;利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有偿活动的。”
该局规定,今后凡是监管、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漠然置之,失职渎职的;对照顾人情关系、降低准入门槛,滥发生产许可证的;对不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检验不合格出具合格报告、检验合格出具不合格报告、迫使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甚至出具虚假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特别对辖区内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没有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监管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