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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计划在3年内关闭2311座金属、非金属矿山

2013年03月27日 15:45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3年内关闭2311座金属非金属矿山

  我省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

  建立矿山整顿关闭定期督查通报和目标考核制度,任务完成和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3月22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计划3年内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2311座,占现有此类矿山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决定于2013-2015年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

  记者从省安监局了解到,2001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矿产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矿山数量从2001年的9800多座减少到2011年的6188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但我省矿山安全基础仍较薄弱,特别是矿山“小、散、乱、差”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小矿山仍未根除。

  方案明确了矿山整合范围和关闭范围,并细化了整顿关闭重点对象。如,对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等5类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等15类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等6类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矿山限期予以关闭。

  据悉,我省将建立矿山整顿关闭定期督查通报和目标考核制度,将任务完成和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年度目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为严格控制新增矿山数量,方案明确,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小于以下标准:石灰石矿30万吨/年、石膏矿15万吨/年、磷矿15万吨/年、硫铁矿9万吨/年。新办矿山开采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记者 刘星)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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