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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护士缺乏从业准入门槛和监管措施 素质参差不齐

2013年05月08日 14:2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4月27日, 省级机关医院病房。

  在省直单位工作的林先生正陪着动完手术的父亲。因工作繁忙,林先生正在考虑请一名护工照顾父亲。“护工一天叫价150元,可花了钱未必就能请到称心的。”林先生说,“我观察了两天,发现一些护工连基本的护理知识都不懂。”

  据了解,重病住院患者一般都有请护工陪护。随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期,住院护工需求量还会继续增加。然而,不少病人家属表示,护工素质参差不齐,市场缺乏管理,找到令人放心的护工并不容易。

  素质参差不齐

  福州护工素质现状如何?4月28日,记者来到省二人民医院。

  六楼一病房内,护工老杨弯下腰,铆足劲将一名偏瘫病人从病榻抱到轮椅上。病人双手和双脚都不能动弹,身上连着输液管、导尿管……老杨细心地拨开,抱起病人,缓缓挪动双脚,将病人轻轻放到轮椅上。

  老杨是四川省广安市人,在福州当护工已有七八年。“我护理的病人大多是中风病人,这些患者有的神志不清,有的情绪不稳定,有的出现大小便失禁,没有一定的耐心和承受力还真做不好。”老杨说。

  老杨说:“护理这名病人已有四五年,老人的孩子也经常来探望,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我陪伴他,护理久了,感觉像亲人一样,他对我很信任,我也很用心。”

  找到老杨这样的护工是幸运的,可福州的王女士却没有这样的好运。

  不久前,王女士动手术住院,家人雇了一名四川籍妇女做护工。这名护工很勤快,但不讲卫生,常用王女士的餐具喝水,给王女士喂饭时,打喷嚏就冲着饭碗,避都不避。

  出院后,王女士时常感到疲惫,到医院一查,才知得了乙肝。可手术前,她做了“两对半”检查,没问题。王女士联想到那名护工,自掏腰包让她做了检查,结果证明对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护理看似简单,实际上有很多学问,如果护理不当,对病人康复有很大的影响。”省二人民医院一名主任医师说。

  监管存在空白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医院,发现护工服务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处于无序竞争状态。目前,每天收费一般为130元至150元,看护重病患者约200元,遇节假日还会加价。

  “护工收费不受所在医院制约,不受政府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掌控,完全由市场决定。有时,这个市场还是被垄断的,很多医院里的护工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其他地方的人经常受到排挤。”知情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当前福州各医院护工及管理类型主要有3种:一是医院自己管理,目前只有极少数医院采取这种做法;二是由家政公司管理护工,然后由医院派遣护工;三是“游击队”护工,由病人家属直接从社会上雇佣,这种数量最多。护工多数来自四川、江西等地,绝大部分没有经过就业体检和专业培训,文化程度偏低。

  “我们多年从事护工工作,经验主要靠日常积累,但从来没有系统培训过。”四川籍护工李阿姨坦言,许多护工只能照顾病人的基本生活,对一些医疗护理需求,只能请护士来指导。

  卫生部1997年第23号文件提出护工聘用原则,其中提及“护工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可以由医院统一选聘”等。但不少患者家属表示,向医院申请雇佣护工,经常被告知医院没有专职护工,要自己去外面找。

  一名从医多年的医生告诉记者,目前福州的护工管理比较混乱,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效益,许多医院对护工基本不管。“要管理,顶多收些管理费,没有多少钱,相较于相应的责任,实在不划算。”他说,患者和护工之间签订协议,护工工资由患者支付,如果出了问题,由于护工和医院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医院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亟待政策规范

  据了解,护工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政策欠缺,导致医院因缺乏可遵循的依据,不愿对护工进行管理;护工从业资格政策存在空白,该行业属于“零门槛”准入,导致护工素质参差不齐;护工收费政策的空白,导致收费标准无法参照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

  2004年,福州市曾出台《关于加强护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要严格选聘护工,做好护工岗前培训工作。但直到目前,卫生系统只对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护工的培训还不规范,未经培训即上岗的现象很普遍。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建议,应将护工纳入医院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劳动纠纷时,能够明确责任主体。

  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一位老师认为,护工属职业技能工种,护工培训不可或缺,应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按职业技能工种准入和管理,规范护工队伍。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律师建议,应出台相关法规,明确界定护工身份以及护工的主管部门。同时,实行护工准入制,实行护工持证上岗制度,在护工进入医院前,先在医院护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验证身份、考核护理技能,获得许可后方能护理病人。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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