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木养护员农民将占六成
2013年07月05日 11:5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后,本市平原造林新增林木养护队伍中,当地农民将占到六成以上。
昨天,记者在通州区西集造林地块看到,担任养护员的农民们正在进行着松土除草、修枝整形、浇水及病虫害防治的工作,在已完成的地块,林木整齐,林间栽种的黄豆长势旺盛。
进入七月以来,各区县不仅对平原地区新增森林集中开展养护管理行动,清除杂草、白色污染、死枯树枝等,还开始着手建立完善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管理高效、责权利相统一的专业化、市场化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并将农民实现就业增收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目标。
市园林绿化局近日下发的《北京市平原地区新增森林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对此规定,承担林木养护工作的单位为区县、乡镇成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养护中心、养护公司、集体林场和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单位,并要求应优先吸纳土地流转农民参加养护工作,农民就业人数不少于养护队伍总人数的60%。
“在林木养护工作过程中,要实现农民就业统筹,林木养护今后应成为农民就业的重要行业,同时林木管理期间形成的经营收入包括林下经济等将归乡镇集体所有。”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参与养护工作的农民权利也将得到保障,他们会跟养护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养护单位则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保农民养护员应享有的工资、保险等权利。(实习记者 范俊生)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