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水” 贵阳5年守住“三缸”饮用水
中新网贵阳7月16日电 (记者 安娜)2012年11月,中国首例公民个人作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审结。清镇市环保法庭确认贵州省清镇市“绿色江河全民保护行动”志愿者蔡长海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判决排放化工废液流入公共水域的被告清镇市屋面防水胶厂负责人罚金30万元。
贵阳市“以法治水”始于2007年。2007年,被称为贵阳“三大水缸”的红枫湖、百花湖与阿哈水库,每天为贵阳市供水55万吨、占据贵阳市总供水量70%的(简称“两湖一库”)水质降到劣五类(污染程度已超过农业用水),贵阳市民的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为改善水质条件,“治水治污”,贵阳市委、市政府将治理目标明确为:大力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物净化、生态修复等五大工程。为进一步保障各项治理工程的完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受理国家机关、环保组织以及志愿者个人作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贵阳市环保两庭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环保两庭的成立为贵阳市“两湖一库”水质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大众树立了“破坏环境就是犯罪”的意识。贵阳市环保两庭在案件的审判中,提出了刑事处惩、经济处惩和修复生态“三管齐下”,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得到同时追究的创新司法方法。有效预防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促进破坏环境罪犯案件大幅度下降。
2010年,贵阳在国内率先出台《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司法推进、公众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以法治水的思路在贵阳市水源保护工作中效果明显:2011年,贵阳市红枫湖水质已由原来的劣五类和五类为主改善为以三类水质为主;百花湖水质已由四类和五类为主改善到三类水质为主,向贵阳市中心城区供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已实现100%达标。
2013年6月,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牵头编制的《贵阳市两湖一库治理保护规划(2013—2017)》(后简称《规划》)通过审批。《规划》提出,贵阳市将在五年内全面完成重点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启动或建成一批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力争实现重点城镇生活污染不进湖库。
根据《规划》,贵阳市计划在2017年实现将“两湖一库”水质稳定在三类,一级保护区水质力争达到二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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