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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查处三单位设立“小金库”违纪案件

2013年07月26日 14: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湖北查处三单位设立“小金库”违纪案件

  湖北省纪委和监察厅日前发文通报3家单位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5000万元的违纪案件。目前,涉案人员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已移交司法机关,违纪资金被一律追回上交国库。

  通报指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属4单位采用收取征地代理咨询费、业务培训费、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费、矿产资源评审费和套取会务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该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王宏恩伙同两名工作人员一次性私分40万元。该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因设立“小金库”2004年被湖北省纪委查处后,再次设立“小金库”350余万元,该厅副巡视员、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孟芳伙同三名知情人予以私分并销毁账本。

  2004年至2012年,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取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共计3068万元,采取直接发放和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虚假软件开发合同或虚假发票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以津补贴名义用上述资金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钱物。

  2007年至今,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党校在常务副校长袁丛梅的授意下,通过虚开、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截留该校与他校联合办学和出租会议室、宿舍收入,截留所收餐饮费、物业费等方式,先后以个人储蓄账户等方式设立“小金库”11个,共计716万元,以绩效奖、节日福利、通信费等名义,多次从小金库中提取款项223万元给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袁丛梅个人分得27.42万元。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监察厅的通报指出,“小金库”是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是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的“温床”,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湖北省将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严禁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问题。(记者方政军、谭元斌)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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