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吸毒后精神亢奋 打死欠债不还“老赖”
欠债人穿裘皮大衣却不还钱,被脱了个精光
债主吸毒精神亢奋 打死“老赖”
“老赖”梁某欠债不还,却穿起了裘皮大衣,恰巧被债主郭某遇到。两人发生纠纷,梁某被郭某及同伙张某殴打致死。
昨天,记者获悉,被告人郭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1年5月,郭某认识梁某后,梁某请郭某吃过麻果后向郭某借了1万元,二人约定第二天还钱,但梁某一直没还。
2011年12月4日,郭某、张某在江岸区复兴村集贸市场附近的麻将室内,恰好遇到梁某,当时梁某身穿黑色裘毛大衣,这立马激起郭某等人的愤怒。
随后,郭某、张某等将梁某带出麻将室,并将梁挟持至江汉区常利里394号2楼出租屋内,向被害人索要欠债,未果。郭某、张某等人便强迫梁某脱光衣物,先后用洋镐把、砍刀等殴打梁某,逼其写下8万元欠条。随后,郭、张二人睡觉,让其他同伙看着梁某。
然而,半夜郭某因吸食了毒品,精神亢奋无法入睡,起床后又用洋镐把将梁某暴打一顿,直到梁某不能动了为止。
经鉴定,被害人梁某头部及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左腓骨及鼻骨骨折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日,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1年12月6日凌晨,被告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7月1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曾长明律师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受害人梁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殴打梁某致人死亡,应依照《刑法》第238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因此,被告人郭某、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郭某系主犯、张某系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见习记者 贾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