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扬言在地铁内实施爆炸被刑拘
2013年08月16日 13: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泄愤谎称将对地铁二号线实施爆炸
杨某曾因醉酒在地铁内摔伤未获赔偿,上海警方依法对其刑拘
近日,上海警方迅速侦破一起扬言在地铁内实施爆炸案件,41岁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将严厉打击此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爆炸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城市正常的运行秩序。
8月10日15时许,一名男子拨打110,称其朋友杨某扬言将于近日到地铁二号线实施爆炸。接报后,轨道公交警方迅速开展侦查。警方发现拨打该报警电话的正是杨某本人。8月12日8时许,该男子再次拨打110报警。警方于10时30分许在世纪大道站6号线换乘4号线站厅处,将酒后躺地睡觉的嫌疑人杨某抓获,现场未发现危险品。
到案后,杨某对其拨打110报警电话扬言爆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某交代,其于2012年2月14日醉酒后在轨道交通二号线世纪大道站楼梯处摔伤,多次要求地铁公司进行赔偿。为发泄个人情绪,杨某编造身份于8月10日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其朋友扬言对地铁二号线实施爆炸。
警方表示,针对编造爆炸威胁信息的刑事案件,上海各级公安机关已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破案机制。无论是基于何种目的,任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随意拨打报警电话故意骚扰或编造警情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简工博 吴艺)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