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酒后怀疑他人眼神不屑猛刺18刀捅死陌生人

2013年08月29日 15:23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只因酒后怀疑他人用不屑眼神看自己,一男子竟心生不满持刀杀人。8月2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这起故意杀人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莫某酒后骑摩托车至海口市美兰区一酒店。莫某在酒店门前吸烟时,因怀疑在酒店门口台阶上与朋友聊天的被害人史某(男,殁年35岁)用不屑的眼神看了自己,便心生不满,欲教训史某。当史某走下台阶准备乘坐摩托车离开时,莫某冲上去用胳膊勒住史某的脖子将其从车后座拉倒在地,又手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史某的胸部、腹部、四肢及头面部猛刺18刀,随后骑车逃离现场。

  被害人史某因外力作用于头颅部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同年12月6日死亡,莫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莫某持刀故意捅刺被害人18刀致其死亡,是极端的恶性杀人行为,犯罪性质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莫某在公共场合公然持刀杀人后逃跑。得知被害人死亡后,莫某经公安机关通过他人动员方由他人带来投案,表现不积极,在庭审中也没有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悔罪态度,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莫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莫某表示不上诉。(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胡坤坤)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