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多举措落实《旅游法》 重塑“灾后依然美丽”

2013年08月30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8月30日电 (徐杨祎贺劭清)30日,四川省召开“贯彻《旅游法》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该省灾后旅游形式,以贯彻《旅游法》为契机推进四川旅游业跨越发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即将在10月1日起实施。

  《旅游法》是中国首部用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该法在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对旅游市场乱象的治理,以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受芦山地震和暴雨洪灾的影响,四川省旅游市场一度跌入谷底。为了恢复旅游市场,重塑游客对四川旅游的信心,四川省推出了一系列旅游提振措施,其中贯彻落实《旅游法》将是其中的重点。

  据悉,四川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加快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等制度机制,并对四川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旅游企业骨干人员进行《旅游法》的培训,以达到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目的。

  同时,四川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正积极推动启用新版旅游合同、公示旅游道路客运车辆信息、公示旅游景区流量及控制方案、发布旅游统一投诉受理办法、全面完成四川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八大旅游公共服务工程,力争在10月1日前全面完成,以确保《旅游法》更好的实施。

  四川省还将推出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旅游市场宣传工作,向海内外展示灾害之后“美丽四川,安全四川”的整体形象。(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