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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定 新建户补14000

2013年09月18日 10: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与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加在一起算账,并区分新建和维修,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4000元,对维修户平均补助4800元。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另补助3000元;对财政省直管县每户另再平均补助500元。另外,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财政非省直管县,其所属的设区市财政应再给危改户平均每户补助500元,各县(市、区)财政再给危改户平均每户补助500元以上。

  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8万户,包括2012年国家追加下达的8万户和今年安排的7.8万户,以及我省自行安排的2.2万户,其中4.6万户为建筑节能示范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对象家庭(简称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国定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给我省共安排2.4万户,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不对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国家给我省共安排4.6万户);省级财政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2807元(阜平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除外),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500元,财政省直管县(共114890户)每户再增加500元。

  危房改造开工后,按计算出的每户的补助金额向危改户拨付50%的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再拨付50%。记者张洁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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