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高中生深夜蒙面持刀抢劫超市 获刑4年10个月
2013年10月10日 14:5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傅某是一名临近毕业的高三学生,2013年5月29日21时许,傅某深夜蒙面持刀抢劫一家超市。近日,宣州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3年5月29日21时许,傅某事先藏匿于宣城市某大型超市,等该超市工作人员下班后,窃取超市内“路易雪莱”牌拉杆箱、“爱华仕”双肩包及拎包、“飞利浦”牌电动剃须刀等货品。次日凌晨2时许,傅某手持万用刀、羊角锤胁迫超市值班人员曹某、徐某、王某至超市出口附近的酒类、相机、电脑等专柜处,敲碎柜台玻璃劫取洋酒、相机和电脑等,并将上述物品分别装入上述三个箱包内,后威逼曹某等三人打开超市负二层员工通道大门,携带物品逃离现场。2013年5月31日,傅某在学校被抓获,在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宣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手持万用刀、羊角锤胁迫超市工作人员抢劫超市财物,价值31243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涉案赃物已被追回并返还被害单位,傅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单位财物损失21600元且被害单位对傅某的行为予以谅解,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王利 通讯员聂永香)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