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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时机动车限行

2013年10月23日 15:28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预警分黄橙红三级

  遇极严重污染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红色预警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于近日发布实施。根据该预案,我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将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红色预警时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保部有关规定,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等污染物进行监测,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根据预案,我省将根据天气污染程度发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并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

  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  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300  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AQI≥500)天气时,我省将发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此时将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础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据了解,我省将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建立全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达到相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将由设区的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经预测或根据各市报送的预警信息,三个及以上连片设区的市将出现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时,将由省应急工作小组预警。经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终止应急响应。(记者 袁涛)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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