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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高环卫资金标准 增加工资解决职工养老保险

2013年10月28日 1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0月28日电 (郭亚楠)28日,南京市财政局迎来了“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会,环卫个人的养老保险金成为关注焦点。

  有媒体记者提出:南京市去年为环卫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而事实上很多环卫职工都陆陆续续退休,按照规定并未缴满15年养老保险,为此他们领取不到养老金。退休环卫职工如果想要领取到养老金就必须缴满15年养老金的费用。这对于环卫职工来讲是一笔天文数字,而领取不到养老金对于他们来说退休之后生活就等于没有了保障。作为财务相关部门有什么政策能够保障退休环卫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

  南京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唐迪建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做了回应。唐迪建说:我们支持老百姓依法参保,但是按照社会法的相关规定,缴满15年的养老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在退休之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作为地方政府,只能依法按照规定来执行。就经费保障这一块来看,财政对于环卫的经费是根据环卫的养护定额和一定的设施量来考虑的。环卫养护定额里面已经包含了人员经费、保险费用、各种耗材等成本费。唐迪建表示:2012年,财政局已经调整提高了定额。

  针对此问题,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芦明做了说明。芦明强调:环卫职工的工资待遇这几年在逐年增加,2012年的下半年,财政局通过综合定额标准从原来的6块左右提到了10块钱,街巷这一块提到了每平方7块钱,这个标准提高以后,增加了整个环卫工作的资金量2亿多,现在总的盘子已经到了5.8亿。而这增加的两亿多就是购买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和他们的工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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