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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三年发放逾2.53亿元惠及城乡低保人群

2013年10月28日 2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乌鲁木齐10月28日电 (记者 孙亭文)新疆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徐忠28日在此间称,2011年至2013年9月,乌鲁木齐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资金共计2.53亿元人民币,惠及城乡低保人员96.8万人次。

  据徐忠介绍,近年来乌鲁木齐全力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发展,特别是社会救助方面出台系列惠民政策和投入大量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乌鲁木齐先后出台《乌鲁木齐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办法》、《乌鲁木齐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

  徐忠表示,乌鲁木齐现有城乡低保对象2.92万人,乌鲁木齐城乡低保标准连续3年进行提标,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256元/月提高到现在的341元/月,增长33%;农村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1416元/年提高到现在的1872元/年,增长32%。

  此外,乌鲁木齐城乡医疗救助在57家医院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救助服务,开展门诊+常见病住院+急危重症住院+特大疾病住院救助,2011年至今,该市城乡医疗救助累计逾20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累计8473.6万元。徐忠还透露,2012年7月乌鲁木齐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当年累计救助305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4.28万元(含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丧葬救助等)。

  徐忠认为,从上述数据来看,自2011年以来,乌鲁木齐社会救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冬季取暖和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规范农村五保供养等系列举措,使困难居民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乌鲁木齐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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