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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重大执行积案

2013年10月29日 10:11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省高院成功调解一起重大执行积案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称,此案依法执结增强央企在豫投资信心

  10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率领省高院执行局和河南某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赶赴北京将900余万元执行余款送至中粮集团总公司。至此,一起标的额大、多方关注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此案顺利执结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毅和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的高度赞扬。

  河南某控股有限公司拖欠中粮集团吉林梨树蔡家粮食储备库货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2200余万元,由于河南企业方经营确有困难,案件长期未得到执结。此案件的执行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张立勇先后三次主持召开由债权方、债务方及省财政厅、省农开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督促案件尽快依法执行。

  在省高院的督促下,河南企业方分别于今年5月、9月两次筹措资金200万元还款。中粮集团看到河南法院对案件的高度重视,看到河南企业方的实际困难和还款诚意,同意放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共1000多万元,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还款协议。

  当天,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座谈会上,河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南法院将倾力为各类在豫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也恳请国资委给予河南企业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项目倾斜。

  张毅对案件依法成功执结给予高度评价和赞扬,认为该案的依法办理,一是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了地方保护主义对本案的影响,增强了央企在河南投资的信心;二是体现了河南法院依法公正办案的形象,彰显出河南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三是体现了河南企业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在经营困境和经济压力下能够依法履行义务,守住了诚信底线。张毅还表示,国务院国资委要加大对河南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国资委所属央企发挥资金优势,结合河南企业在当地的品牌优势,搭建央企和豫企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合作新领域,实现共赢发展。

  座谈会上,宁高宁向河南高院表示感谢。他说,通过河南法院的多方努力,中粮集团不但与河南企业实现互谅、互让、共赢,也看到了河南企业的诚信守法,增强了在河南开展项目合作、加大投资力度的信心。(记者谢建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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