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又强奸幼女 被判六年有期徒刑
2013年10月29日 17:01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新疆库尔勒:男子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又强奸幼女
10月28日,记者在新疆库尔勒市看守所了解到,曾经因抢劫罪被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麻某刑满释放后,今年6月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日前,麻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麻某,1977年1月出生于焉耆县,文盲,现居住在库尔勒市没有固定职业。1996年6月,他因犯抢劫罪被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麻某刑满释放。
2013年6月5日,麻某将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红红(化名),骗至其居住的地下室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红红回到家,其母亲见到她头发凌乱,下巴下面有明显的咬痕,忙追问发生了什么?红红哭泣着向母亲说自己被“欺负”了。
随后,红红的母亲向市公安局报了案。经过民警的经侦查,锁定了麻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6日,麻某也在其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麻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很快检察院对其进行了逮捕。日前,麻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记者严万海 通讯员晴江报道)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