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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环保和气象部门联合预警预报空气质量

2013年10月29日 18: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0月29日电 (任丽娜)29日,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称,为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空气污染,及时向政府和公众提供预警信息,太原市环保局和太原市气象局紧密合作,11月1日起,将正式开展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试行预警预报。

  据了解,太原市建立了环保与气象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每天由环保部门制作前日空气质量日报,双方同时制作当日空气质量预报,经会商后联合发布。遇特殊气象条件或突发污染事故,经双方会商后可随时修正预报信息。预报信息由环保和气象部门共同署名联合发布于各自的官方网站上,适当选择其它媒体同时发布。

  太原市环保局表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将纳入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当环保和气象部门共同研判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预警条件时,向市政府和市综合协调指挥部提供双方共同署名并编制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决策是否启动预警方案,并统一指挥协调预警方案的实施。

  太原市环保与气象部门签订会商协议,会商的形式采用定期会商与随时会商相结合的方式。

  据介绍,大气扩散条件良好,空气质量水平在一级至二级,双方预报员每日10:00前进行例行沟通。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静稳轻度雾霾天气、春季沙尘多发时段、夏秋秸秆集中焚烧时段等不利气象条件及时段,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至四级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启动每天10:00、17:001-2次会商,对空气质量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并共同编制空气污染及特殊天气提示性信息。

  遇重度污染天气,太原市环保和气象部门将随时会商。遇连续重度雾霾或突发性污染事件,空气质量达到五级至六级重度和严重污染,启动部门领导参与的重度污染天气跟踪分析会商,根据已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度空气污染状况,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太原市环保和气象部门共同编制天气及空气污染预警信息。

  与此同时,太原市将整合环保与气象人才与技术优势,充分利用气象、环境等观测和监测资料,构建重污染过程的诊断与预警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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