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民警办案时殴打当事人 滥用职权被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 10:1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办案民警打人 已被批准逮捕
临泉县一民警刘某在办理王某某吸毒案件过程中,一人办案,殴打当事人。昨天,记者从临泉县有关部门获悉,10月15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10月28日,刘某被批准逮捕。
7月19日,王某某妻子邹某到临泉县公安局投诉巡防大队民警刘某,称刘某在办案中殴打其丈夫王某某。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局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7月25日,临泉县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某某暂缓执行拘留,待查清事实后作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在办理王某某吸毒案件过程中,存在一人办案,且有殴打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办案程序规定。(新安晚报 记者王振宇)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