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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施工扬尘治理不合格或责令停工

2013年11月05日 16: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相关责任主体未落实相关要求,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执法人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河北省4日召开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上获悉,今天起至11月14日,我省兵分六路对各地进行建筑施工扬尘和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将主要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等的执行情况,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是否有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是否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等情况。如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未落实相关要求,总体评价为不合格者,将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未落实相关要求,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执法人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检查是否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监理规划细则,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以及人员配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等。还将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和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并及时将受处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记录。(记者赵建)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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