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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胶囊房”最高罚3万

2013年11月15日 09:5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武汉正式立法禁“胶囊房”。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列举的禁止实施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中,新增“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的条款。

  目前,我市已出现多例居民楼被业主私自改装,一套房隔成多个单间进行出租的案件。这种房间因面积小、价格便宜,被形象称为“胶囊房”。因“胶囊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又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查处一直存在困难。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首次将“胶囊房”与“挖地三尺”、“随意开窗打洞”等同列为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并明确规定,违者将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排除危害,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及违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记者 夏琼)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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