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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凡在违建内的经营单位一律关停

2013年11月29日 13:0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安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本市从下月起至明年9月将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违建内经营、无工商执照等六类单位将被关停取缔。

  会议中,有关负责人表示,11月19日,朝阳区京中发汽车配件仓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暴露出城乡结合部地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猖獗,已构成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大“顽疾”。

  即将开展专项整治的区域包括城市核心区与拓展区的交叉区域;城区与郊区的交叉区域;郊区的中心区周边区域;区县与区县的交叉区域;“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等环境复杂及安全隐患突出区域。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各类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工业大院,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小歌厅、小餐饮、小网吧、小洗浴、小旅馆、小市场等“六小场所”,仓储场所,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设施农业项目,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混合设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凡是在违建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无工商执照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等六类企业将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将被责令停业整改,停止生产经营,清理人员,停水、停电、停热、停气。

  “明年3月底前完成30%的整治任务,明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市安委会负责人表示,在整治期间,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安全事故的,监察部门将采取责任倒查机制,从严追究责任。

  又讯(记者 王东亮)记者昨天从市安委会会议上获悉,自下月起至明年11月,本市将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本市境内的输油气管线和地下城市管线将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安全监管。

  11月22日,青岛市发生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北京市政府决定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和输油气管道安全治理,重点清查地下管线自身隐患、城市地下管线与输油气管道交叉风险区域、违法建设占压地下管线等问题。

  本市要求,各输油气管道权属单位须与各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立配合沟通机制,共同防范与城市地下管线交叉、相邻或重叠区域的事故风险,服从属地政府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对排查出的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各区县政府将纳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强制拆除。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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