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叫停餐饮业6种“霸王条款”

2013年12月09日 2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杜燕)今后,“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等六种餐饮业“霸王条款”将被北京工商部门叫停。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表示,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节俭消费,自今年4月起,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工商部门对北京市主要餐饮企业进行走访,收集了菜谱、水牌、店堂告示、就餐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通过整理分析,发现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普遍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方面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并成为近年社会广泛关注、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

  工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些条款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确认“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等六种合同格式条款属于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工商部门认为,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虽然拥有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权,但在获取利润同时,也应当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能忽视和违背公平交易、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要求各餐饮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同时,北京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需要提前订餐时,可下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