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油气管线受关注
中新网兰州12月9日电 (甄馥睿)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新实施的《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了“事故分级”内容,并对应急响应流程做了修改完善。
此前,甘肃省实施的相关预案于2005年发布。新《预案》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全面要求和职责细化。其中包括各市州、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事发后,当地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居民疏散和自救互救。
新《预案》还将“预警预防”与“事故报告”做了相应区分,在“预警预防”部分细化了重要信息通报、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处置等内容;在“事故报告”部分对事故报告时限、报告内容做了新的规定,比如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1小时内直接报告至省安监局。
同时,新《预案》对应急响应流程做了修改完善,对地方政府先期响应、省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专业应急机构应急响应做了明确和细化。
据《甘肃日报》日前披露,目前,甘肃境内过境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14条,省内支线管道9条,总长度达9000多公里,油田集输管道15000余公里。同时,据初步统计,全省安全风险较大的各类管道占压达300多起。
为此,此间新闻发布会上,输油输气管线的安全受到关注。
对此,甘肃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表示,在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召开了省安委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苟小弟披露,该会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二是严格安全准入。在招商引资、园区规划、新上项目时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定,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开展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检查。深刻吸取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对全省输油气管道、油库、石油加工、城市燃气等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一次扎实有效的“回头看”。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准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要求有序开展中。
《甘肃日报》近日的报道表示,该省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管道保护工作体系和各级政府牵头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地企密切配合,实现了甘肃境内管道长周期安全运行。即便如此,甘肃境内的管道保护依然面临诸多矛盾,正在努力探索管道保护的甘肃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