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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老板或卖或赠层层倒手 病死猪流入百姓餐桌

2013年12月10日 09:5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养猪场老板将病死猪低价贩卖或赠送,经层层加工、倒手后,导致大量病死猪肉流入餐桌。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对张在勇等7名养猪场老板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张在勇等7名养猪场老板将场里的病死猪以每头20元的价格贩卖或赠送给魏某、陈某(均已起诉)。魏某、陈某将收购来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切块后,卖给郑某(已判决),郑某又转手卖给赵某(已判决)、李某(已起诉)等人。赵某等人将这些病死猪肉运往外地加工成食品,予以销售。2013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在一沙场附近抓获李某,当场扣押病死猪肉1600公斤。今年6月张在勇投案自首,其他6名养猪场老板也先后自首。

  福清是福州生猪养殖第一大县。针对病死猪肉等食品安全案件,福清市检察院实行专人专办、依法从严惩处,今年以来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8件55人,从中立查渎职犯罪3件3人,均获有罪判决。该院先后向福清市农业局、畜牧兽医中心发出检察建议4份,并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福清市委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建起一道防护网。(通讯员林丽 周华玲)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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