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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年01月23日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1月23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3日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在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将预警信息的征集和发布在地方规章中予以明确,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成都市自启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企业信用融“法制建设、机构建设、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于一体的建设模式在国内中西部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入库信用数据1860万余条,其中身份信息1752万余条、业绩信息1万余条、提示信息25万余条、警示信息81万余条,为市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批量交换信用数据1000万余条。

  此次新颁布的《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共六章28条,在原有四类信用信息(基本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基础上,新增了信用预警信息。采取信用预警的方式,对企业可能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某些违法违规信息,提前向社会公众预警,及时向监管部门提示。如: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专项或周期性年检年审、许可证件过期等信息。将预警信息的征集和发布在地方规章中予以明确,在全国尚属首次,也有利于扩大信息征集和发布范围,促进社会和行政部门的联动监管。

  除免费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外,该办法还对信息应用做出了明确要求,规定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日常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和重点工作中,应当查询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将企业信用记录(或基础信用报告)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提出部门间信用联动监管应用,对有提示、预警、警示信息的企业加强监管,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氛围。

  另外,在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中,突出了信息种类的民生导向和社会公益,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纳税、社保缴纳、房屋维修、住房公积金、工资发放等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上予以了充分重视和凸显,为职工维权和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

  据悉,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企业信用信息,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实现手机查询。目前,“成都信用网”日均查询点击量约1.2万人次,位居全国副省级网站第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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