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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清华:改变作风 重在一把手带头

2014年01月23日 23: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1月23日电(记者 杨陈)1月23日,广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中芵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彭清华强调,形成作风优良的局面不可能一劳永逸,市县两级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改变作风方面应先行一步,作出表态。

  当天的会议回顾总结了广西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彭清华表示,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西把主要任务聚焦到反对“四风”上。围绕中央要求,当地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超标接待等与党员干部密切相关、平时也见多不怪的具体事情抓起,“出重拳、下猛药”,对作风顽疾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扫除,有效地刹住了“四风”的蔓延势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有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听取意见流于形式,查找剖析不够深入,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他说,形成作风优良的局面不可能一劳永逸。改变作风一定要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领导有决心,大家才会有信心;领导干部作出榜样,普通党员才会自觉跟上;领导示范,重在一把手带头。”

  2013年7月26日,彭清华与其它常委一起,带头将常委公务用车“桂O”车牌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全区停止办理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证的注册登记,使用了数年之久的“桂O”车牌正式“下课”。

  2013年10月,广西出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规定包括:自治区党委常委每人只配备1辆公务用车,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违规多占住房,不准为领导干部建别墅;不准违规使用警车开道;严禁个人指定秘书,违规提拔秘书;不准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等。与此同时,广西《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接踵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第二督导组组长陈建国当天出席会议并发言,他对广西坚持领导带头,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的行为表示肯定。

  他说,广西从车子、房子、吃喝、特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每一个具体问题抓起,针对群众意见较多、较大的问题,集中开展了18项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预期目标。

  陈建国指出,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并不意味着作风建设的终止和整改工作的结束。希望广西要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扎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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