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春节“三限”烟花爆竹燃放
中新网杭州1月31日电(见习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陈福)时值中国传统农历春节,各大城市主城区的烟花爆竹燃放在沉默了一整年后终于开始沸腾起来。为了确保安全,浙江杭州警方今年对城区的烟花销售、燃放等进行了限时限地限标的“三限”行动,并在节前向全杭居民发出提示。
采访中,杭州市公安局方面表示,爆竹声中辞旧岁,是中国民众过年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究竟如何做到既保留年味,又确保各方面的安全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亦时有发生。
对此,杭州警方在今年的春节期间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的管治。
其中,规定了杭州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等6大主城区区块的烟花销售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燃放时间为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
燃放地点方面,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均被严格禁放。
尤其值得民众注意的是,燃放过程中,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杭州警方还对在售的烟花爆竹的规格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不应两盆以上(含两盆)联结,且筒体高度与底面最小水平尺寸或直径的比值应≤1.5,筒体高度应≤300mm。单筒内径不超过30mm,单发药量不超过25克,总药量不超过1200克。
杭州警方提醒,民众在春节期间要按照允许燃放的时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时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违规燃放“开门炮”。
公安机关将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面上巡查管理力度,对在禁放时间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