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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青年作案30起专抢单身女 13名受害人无一反抗

2014年02月12日 14:33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乌鲁木齐6名青年作案30起专抢单身女

  13名受害人无一反抗

  以马某为首的6名“90后”青年纠集在一起后,专门在深夜尾随单身女性持刀抢劫,短短5个月作案30起,其中马某持刀独自闯入一饭店员工集体宿舍抢劫,13名受害人无一反抗。

  2月1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特大系列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马某、阿某、苏某、吕某、小强和虎子6人,均为“90后”,最大的1990年出生,最小的1995年出生,均为鄯善人。

  法庭上,检察机关公诉人指控称,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1月期间,马某独自或与同伙在深夜窜至新民东街、光明路、西虹东路、友好北路等路段,尾随单身夜归的年轻女性,持刀实施抢劫,连续作案30起。

  2013年1月27日凌晨4时,马某独自尾随两名女孩来到健康路一家属院,当两名女孩进入一楼房间时,马某持刀闯入,威胁屋里的人把钱交出来,该房为一饭店员工宿舍,共有13名年轻男女在屋内,却无一人敢反抗,马某抢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2000元现金。

  公诉人称,马某等人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中马某抢劫30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6.8086万元;阿某抢劫7起,抢劫财物共价值1.843万元;苏某抢劫7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681万元;小强抢劫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6500元,虎子和吕某各参与抢劫1起,抢劫财物分别为3070元和730元。

  30起案件中,13起为马某独自作案,其余17起案件马某都参与了作案,且均由马某提议。

  马某作案时虽未满18岁,这已经是马某因抢劫“二进宫”,案发前,马某因犯抢劫罪,被鄯善县法院判处缓刑,再次作案时,仍在缓刑期内。

  因案情复杂,法庭当日未审理完该案,13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延伸阅读

  聊起家人他们神情放松下来

  在休庭期间,记者在羁押室与马某进行了短暂的对话。18岁的马某看上去眼神很冷漠。一个未成年的男孩哪来的胆量独自闯入13人的室内抢劫?为何曾经因抢劫被判刑仍再次犯罪?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很抵触,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拒绝回答”。

  当聊起家人,马某的神情才略微放松下来。马某四五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再婚,无人管教的马某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2012年来到乌市后,由于找不到工作,就想到了抢劫。

  “我们家几辈子都是农民,从来没有违法犯罪进过派出所的。”说起儿子小强,50多岁的老马情绪有些激动,他说儿子小强小学、初中都在他身边,是个听话的孩子,2012年,小强在乌市一所中专上学,每周小强都会给父母打电话,直到2013年3月份,小强被抓。“接到警察的电话,孩子妈哭了一夜,这次开庭,我从鄯善县赶来,他妈晕车没让她来。”

  听着父亲的话,18岁的小强良久才抬起头,一脸稚气的他小声说,他和马某是小学同学,后来到乌市上学,在网上和马某联系上,加入到马某的圈子,平时除了吃喝玩乐,还参与了抢劫。

  “希望法院能轻判,出来后,我要好好做人,不让爸妈再为我担心。”小强说。(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宋磊 张睿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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