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分4种类型考核
2014年03月14日 14:10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省委近期对《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7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14个市(州)分为4种类型实行分类考核。
修订的考核办法对市县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位优势和扶贫攻坚任务,将14个市(州)分为4种类型。将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酒泉、庆阳6个市划分为第一类型地区,加大对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幅的考核力度,发挥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平凉、天水、武威、张掖4个市划分为第二类型地区,更加注重一、二、三产业的均衡发展,切实提升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将临夏、定西、陇南3个市州划分为第三类型地区,围绕保持经济增长合理区间,加大扶贫攻坚考核力度,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将甘南州划分为第四类型地区,不考核二产增加值增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指标,更加注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将86个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3种类型,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考核指标。
据悉,修订的考核办法着眼于建立健全综合评价制度,坚持对局部与全局、效果与成本、历史与现状、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作出评价。(西部商报 记者 李杨)
【编辑:单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