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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捐献器官需待专家评估 流程走完器官不能用

2014年03月26日 08:4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扬州车祸意外男子家属愿意捐献器官

  但等捐献流程走完,器官已不能使用了

  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四年达20例,专家认为器官移植现在最缺的不是技术

  2010年3月,南京市被列入首批人体捐献器官的试点城市,截至今年3月1日,南京市累计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0例,江苏累计捐赠47例。昨天南京市红十字会召开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的新闻发布会。专家认为,器官移植最缺的不是技术,而是捐献器官的观念和法律制度。

  不缺移植技术,但供体奇缺

  据统计,2003年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数字还是零。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任王学浩教授说,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器官的短缺制约着这项技术的发展。我国每年几十万肝病患者,终末期的就有数万人,也就是有数万人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只有一两千患者能幸运移植,80%-90%患者只能在等待中死亡。

  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刘霞通报,2010年3月,全国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南京市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4年累计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0例。其中捐献者最大年龄59周岁,最小年龄7周岁。

  缺了法规保障,又造成传统观念阻碍

  江苏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的器官捐赠和需求差距很大。而造成这一原因有哪些? “首先,就是信息交流的不通畅。”南京市红十字会刘文华告诉记者,每周在医院去世的人中,符合器官捐献标准的潜在人士肯定有,可是信息交流不畅通。一般只有有移植资质的三甲医院才会比较主动。

  目前,江苏一共有25名“器官捐赠协调员”。省人民医院肝移植中心邵文雨医生,现在承担着该院DCD(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器官捐献者的协调员工作,邵文雨说,现在基层医院大部分不知道捐献的流程,“很多医院都不了解器官捐献,什么时候捐献?怎么捐献?老百姓更不知道。”

  其次,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以及亲友及社会的舆论,仍是阻碍器官捐献的一大阻碍。一些直系亲属同意了,但是家里其他人不同意,也让原来可以事先的器官捐赠“流产”。“我们今年就碰到一例,孩子因意外送至医院已经脑死亡,家长主动提出捐器官,但孩子的亲戚指责他们为什么这么快就放弃抢救。”后来,家长迫于亲友的压力,放弃了捐赠。

  另外,还有一些“意外”情况,占到20%。刘文华举了个例子,就在上周,一位在扬州发生车祸意外的男子,家属愿意捐献器官,可是等到工作人员从南京赶到扬州,再进行完捐献的流程,这名男子已经死亡了。原来,当红十字会的器官协调员接到愿意器官捐献的电话之后,就立即启动捐献评估和捐献确认的工作,需要专家评估捐献者符合脑死亡的条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捐献,一套流程下来最快需2个小时。“我们走完流程之后,患者已经走了,最后未能如愿。“刘文华说,而一旦心脏停跳超过半小时,器官因缺血等原因,就不能再使用了。

  业内人士指出,缺乏法律保障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而目前江苏对于器官捐赠在法律上还是空白。(通讯员侯雪 记者于丹丹)

【编辑:单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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