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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单独两孩”政策落地 武汉半数家庭想再生一个

2014年03月28日 09:1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湖北“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武汉半数家庭想再生一个
    李淼正式填写了首张“单独两孩”《生育证》申请表,成为我省正式申请“单独两孩”第一人。
制图陶刚

  湖北“单独两孩”政策落地

  3月27日起出生的“单独两孩”都不算超生 武汉17.2万个家庭符合条件,半数想再生一个 33岁“单独”妈妈李淼成我省二胎申请第一人

  昨天下午,洪山区居民李淼正式填写了首张“单独两孩”《生育证》申请表,成为我省正式申请“单独两孩”第一人。当天,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即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自昨天起,我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政策“落地”

  33岁“单独”妈妈抢了第一个

  “太开心了,终于能持证上岗啦!”昨天下午,洪山区珞南街狮城名居的居民李淼兴冲冲地赶到社区服务中心,填写了我省第一张《生育证》申请表,全程不到10分钟。今天上午,她将如愿以偿地拿到二胎《生育证》,放心大胆地孕育二孩了。

  33岁的李淼昨向记者介绍,她是独生女,最能体会没有兄弟姐妹的孤单,而她的女儿也因此缺少同龄的玩伴,以至于把上各类学习班当成最快乐的事情。“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再生一个,去年底国家出台单独二孩的政策后,两家老人比我们还兴奋,想趁他们身体扎实再帮我们带一个。我也认为两个孩子能分担养老风险。”

  春节后,李淼就通过社区服务QQ群打听湖北省的“单独两孩”政策何时落地。本月初,社区开始单独二孩的摸底工作。李淼率先登记意向。昨天上午,湖北省正式出台政策和实施细则,社区就告诉3对符合条件且马上想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妻这一好消息,通知他们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填写《生育证》申请表。李淼最积极,下午社区刚上班就去了。

  采访中,李淼还给记者算了一笔“养娃经济账”,女儿长到5岁起码用了20万,其中上幼儿园的学杂费每年就是2万。虽然丈夫工作稳定、收入也不错,但再供一个孩子读书的确有压力。她计划着等女儿上小学时第二个孩子还小,家里应该负担得起。

  第二个孩子她打算继续自己带,除了更有经验,还因为她尝到了家长亲自带伢的甜头。女儿3岁以前她是全职妈妈,有精力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和性格,女儿上幼儿园后自理能力明显比其他老人带大的孩子强些,也比较乖巧。女儿听妈妈说生一个弟弟或者妹妹陪她玩也十分开心。

  昨天起出生的“单独两孩”

  都不算超生

  大约3个月前,家住汉口的刘先生和丁女士做梦也想不到他们从双独夫妻变成了单独夫妻。刘先生是名副其实的独生子,丁女士原本也是独生女,儿子3岁后他们决定再要一个孩子。丁女士怀孕后到社区办《生育证》,原本简单的事情出现逆转,社区进行调查后发现她的母亲离异再婚后又生育了子女。按照2008年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丁女士不算独生子女。那她怀的二孩就属于超生。去年底国家出台单独二孩政策后,丁女士一家又看到了希望,犹豫再三她没有去做人流,而是急迫地等待政策在湖北省实施。

  昨天省卫计委的新闻发言人针对政策落地前生育二孩进行解释。他指出违法生育是以湖北省计生条例最新修改实施的时间点为准,只要是在政策出台后出生的都不算超生。换言之,丁女士目前所怀的二孩在政策范围内。另外在中央规定之后,我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

  省卫生计生委对符合两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做出了这样的界定——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办“单独两孩”生育证

  不需父母独生子女证

  上周,家住武昌的罗先生到社区参加“二孩”摸底,却因为少了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材料被退回去。“我的妈妈已经65岁,不是育龄期妇女,但她确实只生了我。如果她找不到办独生子女证的原始凭证,就不能补办独生子女证,那我岂不是生不了二孩?”

  关于生育证的办理,按照修改后的《条例》,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省卫计委的新闻发言人昨天明确表态,单独夫妻中的独生子女一方不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其父母户籍地在省内的只需由村居委会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其父母户籍在省外的则需由乡镇出具婚育证明材料。

  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批准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

  政策实施后五年内

  可能出现生育高峰

  据武汉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华中科技大学人口与政策研究所测算分析,我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为17.2万个,2014—2018年五年间还会有11.4万的增加。综合各方生育意愿调查数据,预计我市有40%-60%的符合该政策家庭有生育意愿,并会按一定的比例逐年释放。预计2014年—2018年五年间,我市将累计增加出生10.3万人。生育高峰出现在2015年,出生总量将达13.6万人,增加人数为2.7万人。

  由于当前我市仍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内,加之“单独两孩”政策刚开始启动实施,必然造成一定的出生堆积。经测算,政策实施的前五年出生堆积现象尤为明显,将会给住院分娩、儿童保健以及随后的入园入学带来压力。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妇尽量错开生育高峰。

  迫不及待生育二孩的夫妻

  多为“70后”

  今年3月初,武汉市洪山区和孝感市孝南区,成为湖北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前期试点。洪山区珞南街社区卫计科科长万盛文昨天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们对社区符合二孩政策的700多对夫妇进行逐门逐户的摸底调查。其中,36.99%的夫妇明确表示“不想生”;有生育二孩意向的夫妇中,80.08%表示“不急于马上生”;仅55对夫妇计划年内怀孕,占比约11%。

  万盛文说,迫不及待生育二孩的多为“70后”,夫妻双方都40多岁了,受身体状况限制“等不起”,另外这些家庭有较好的经济基础,有条件再养育一个孩子。根据往年情况看,社区每年新增符合政策的二胎宝宝110个左右,即便今年55对计划怀孕的“单独”夫妇都如愿以偿,出现生育“井喷”的可能性也很小。

  珞南街社区情况是洪山区情况的一个缩影。调查显示,洪山区3950对夫妇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其中2948对有生育意愿,剩下1002对选择放弃。试点运行一个月,137对夫妇递交《生育证》申请,占比3.47%。

  从全省来看,62.94万对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的夫妇中,70%有意愿生育二孩,可能增加人口46.6万人。这些人口将集中在政策调整前4年出生,预计2014年—2017年分别占3%、31%、25%和23%,全省出生总量分别达到78.1万、89.9万、84万和80.1万。

  昨天下午,洪山区珞南街狮城名居社区居民李淼正式填写了二胎《生育证》申请表,成为我省正式申请“单独两孩”第一人。

  【链接】

  3月27日,广东、湖北、辽宁三省同日宣布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至此,我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浙江、江西、安徽、陕西、青海、广西、广东、湖北、辽宁出台了“单独两孩”的落实政策。

  尚有17省份“单独两孩”还“在路上”。(文/记者伍伟 万凌 武叶 通讯员向秀芳 陈莉 图/实习生沈雨果 记者胡伟鸣)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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