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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苯超标与3月自来水异味无关

2014年04月15日 08:45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

  市政府、水务公司不存在瞒报

  4月14日下午,我市召开“4·11”自来水局部苯指标超标事件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闫晓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从检测出苯超标,到确认、上报、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从政府到我们公司,在这一过程中不存在瞒报行为。”

  3月初自来水异味与此次事件无关

  “3月初兰州自来水出现异味与‘4·11’自来水局部苯指标超标事件没有任何联系。”闫晓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两件事之间不存在联系。”

  闫晓涛解释说,3月初,兰州自来水出现异味,水务公司就对全市自来水取样并进行了106项全分析检测。经过检测人员加班加点,通过3天时间完成了106项检查,检查数据表明,兰州市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自来水标准。

  但是,市民反映的臭味确实存在。是何种物质产生了这种臭味呢?由于受检测技术能力限制,水务公司将兰州各采样点采取的自来水样本送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请求该研究所帮助检测。经过该研究所检测,当时兰州自来水中含有两种其他的物质产生出臭味。而苯是一种无色透明、具有芳香气味的化学物质。所以,闫晓涛说:“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两件事之间不存在联系。”

  政府和水务公司都不存在瞒报行为

  闫晓涛说,根据住建部对自来水的新标准规定,9项指标每日不少于1次检测,42项常规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检测,106项指标每半年检测1次,而对于苯的检测是属于106项指标内容。

  按照住建部对自来水厂的要求,水务公司3月初对106项检查进行检测后,本应该是到9月初才进行下一次的检测,为什么又要于4月初采样进行检测呢?对于这一问题,闫晓涛说,因为水务公司检测部门还承担着国家和甘肃省委托的全省各市州县自来水的检测任务,因此,在3月初对兰州自来水进行完106项全分析检测后,再一次对兰州自来水取样进行106项全分析检测,正是在这次检测中,发现了自来水中苯含量异常。

  4月10日发现异常后,水务公司检测部门再次取样检测,4月11日凌晨3时,确定自来水苯超标后,水务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集团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向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进行了汇报。之后,市政府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所以,从市政府到水务公司,都不存在瞒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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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已调运瓶(桶)装水、饮用水约2.2万吨

  4月14日下午,兰州市“4·11”自来水局部苯指标超标事件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省、市环境监测站和兰州市疾控中心对四城区自来水进行跟踪监测,继续进行高频次的检测。城关区、七里河区每十二小时监测一次,西固区、安宁区每四小时监测一次,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1号泵房、2号泵房出水口仍为两小时监测一次。

  截至4月14日7时,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已全部恢复正常供水,为确保自来水水质安全,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24小时专人值守,并对四城区环保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的样品及时监测,同时市环保部门加强与兰州市疾控中心的沟通联系。省、市环境监测站和兰州市疾控中心对四城区自来水进行跟踪监测,城关区、七里河区每十二小时监测一次,西固区、安宁区每四小时监测一次,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1号泵房、2号泵房出水口仍为两小时监测一次。

  在此次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应急处置工作供应保障情况。截至4月14日上午7时我市共调运瓶(桶)装水、饮用水约2.2万吨。(首席记者甄燕红实习生何小根)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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