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醉酒逆行撞死骑车路人 赔偿41万获刑4年
2014年04月15日 09:2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方某曾是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下称“治淮管理局”)的一名驾驶员。去年8月的一天深夜,他醉酒驾驶单位车辆,逆向行驶,将一名骑车路人撞死。昨日记者获悉,方某犯交通肇事罪获刑四年,治淮管理局被判赔偿死者亲属41万余元。
去年8月18日深夜22时55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牌照为皖AD4856的越野车,沿水阳江路自西向东行驶到中科大(南区)南门附近,突然改变方向,逆向行驶到道路左侧。童某某正骑着自行车沿水阳江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此。瞬间,汽车前部左侧撞到自行车,童某某当场倒地。越野车并未停止行驶,继续冲向路边,又撞上道路北侧一根电线杆。接着,越野车往东疾驰而去。
逃离现场约100米后,这辆越野车又返回事故现场。随后,伤者童某某被送到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童某某不幸死亡。
交警查明,肇事司机方某32岁,是治淮管理局的驾驶员,肇事越野车是单位车辆。酒精检测结果表明,事故发生时方某系醉酒驾驶。
昨日,记者从包河区法院获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11万余元,治淮管理局赔偿41万余元。(安徽商报 李进)
【编辑:单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