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酣睡路边 被色狼带至宾馆强行猥亵
2014年04月15日 16: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女子醉酒后酣睡路边,惨遭色狼猥亵。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案件成功获判,被告人旷某因犯强行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0月1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旷某途经南山区西丽一住宅楼附近时,发现被害人唐某醉酒酣睡在路边的凳子上,便过去多次推唐某确认是否清醒。见唐某已经不省人事,旷某将被害人抱至附近的旅馆登记开房。进入房间后,旷某洗完澡赤身上床,趁被害人酒醉未醒,强行脱光被害人的衣裤,抚摸亲吻被害人的身体多处,当其发现被害人一直未醒时便不再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次日上午,唐某酒醒后发现自己裸身与陌生人躺在一起便离开现场,回家后报警。 (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潘蕾)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