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患精神病杀害同学 一审判14年二审改判无期
2014年04月16日 08:4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六安一高中生患精神病杀害同学 二审改判无期
一审判14年 六安市检察院认为其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提出抗诉
去年2月25日,因觉得一直被同学小马迫害,六安某中学高中生小涛竟持刀在宿舍内将同学小马残忍杀害。
后经鉴定,小涛竟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经六安市检察院抗诉,日前被改判无期徒刑。
据了解,小涛今年17岁,和小马已同窗数年。去年2月25日,小涛突然持刀冲进小马的寝室,对着小马身上、颈部砍下多刀,导致小马颈部双侧动静脉断裂,急性大出血死亡。随即小涛被赶到的警方抓获。
而谈起杀害小马的原因,小涛交代,是因为总觉得小马在迫害自己,觉得自己有危险,才决定先下手为强。后经鉴定才发现,原来小涛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而此前小涛的家长、朋友、老师均对小涛患病不知情。
因认定小涛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后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出抗诉,认为小涛虽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其作案时对杀人手段、对象的选择没有丝毫犹豫,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未受太大影响,且在小马被捅刺后已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对其颈部割了数刀,致其死亡,犯罪手段十分残忍,主观恶性较深,且该案发生在中学校园内,在当地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后经省高院作出判决改判小涛无期徒刑。(安徽商报 刘忠玉)
【编辑:单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