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未成年人刑事典型案例 少捕慎诉成重要原则
2014年04月16日 14:0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苏公布未成年人刑事典型案例
少捕慎诉成重要原则
4月15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8起成功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例。
以下案例很有典型性。去年6月,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传播淫秽物品案。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雷、顾晨、张力(均为化名)先后申请成为淫秽网站“小女孩论坛”管理人员,传播的淫秽物品涉及会员17.7万名,发布淫秽视频超过1万部,“涉及多国未成年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起国际刑警的高度关注。”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周立武说:“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很‘单纯’,为提高自己在网站的浏览权限。”三人分别是贵州、天津和江苏淮安人,检察官们远赴异地走访派出所、社区、学校及亲属,形成了全面的社会调查报告。
《刑诉法》修改后,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将社会调查情况作为审查逮捕的重要依据,对于可捕可不捕的未成年人坚决不捕。三人根本不知道上传淫秽视频是犯罪,加上也没有借此获利,检察机关认为主观恶性较小,可以挽救,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
考验期内,检察官与学校、社区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他们“无痕”回归。每半个月联络三人及家长,了解思想、公益活动情况。不捕不诉后,三人表现良好,家庭关系和谐。今年1月考验期满后,检察院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顾晨、张力正备战今年高考,张力还获得了天津市级文明学生称号。(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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