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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官员操办婚丧事宜须事前报备、事后报告

2014年04月23日 08:47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铜陵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自4月1日起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根据该市出台的《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简朴、节俭、文明、廉洁的原则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自觉抵制歪风陋习,带头弘扬新风正气。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和配偶、子女及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控制筵席规模和迎送车辆。严禁下列行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邀请与行使职权和执行公务有关的管理服务相对人参加;使用公共人力、公共财物或借用管理服务相对人的人力、财物;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

  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事前报备制度。操办婚庆事宜应于15日前(丧葬事宜为15日后),如实填写《铜陵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单》,将所操办的事项、时间、地点、规模等向本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查。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事后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要在党内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年度述德述职述廉中,将操办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具体说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林春生)

【编辑:单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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