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房管局一贪官涉嫌受贿154万受审
2014年05月13日 09:14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淮北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管理处、产权产籍监理处原处长王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154万余元,被淮北市相山区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5月9日上午,该案在淮北市中院二审开庭。
经一审法院查明,王某某在2001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淮北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主任、淮北市房管局交易管理处、产权产籍监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证及减免费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4次收受他人所送3间门面房(价值944200元)、现金469000元及购物卡31000元。另外,王某某在任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时,为自己调换房改房过程中隐瞒事实,少交购房款97216.9元。
检察机关认为,按照刑法规定,根据王某某受贿和贪污的数额,应当分别被判处十年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判决明显属于量刑畸轻。王某某对于一审认定的受贿三间门面房以及其在调换房改房过程中少交房款被认定为贪污的事实存在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丁贤飞、通讯员 刘冬梅)
【编辑:单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