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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渠道举报食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30万奖励

2014年05月14日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5月14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14日从成都市食药监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该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案件的不同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据了解,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增加了奖励对象。“参照城市的《办法》,对于被举报人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予奖励的,新《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民众可拨打投诉电话12331,还可通过成都文明热线96110进行举报。每次举报都将被记录在案,随后有成都市工商局或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

  除了以上的电话举报外,成都还推出了微博和微信平台。网友只需要在微信或新浪微博搜索公众账号“成都食药监”,就可以通过私信的方式,进行投诉。“现在民众的维权意识很高,匿名投诉的已经很少了。通过以上4种渠道,一天可接到80起左右的举报,去年平均一天只有15起。”成都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了方便举报者领取奖励,在不违反财政纪律的原则下,我们尽量简化程序。小额奖励由举报奖励单位审核后,直接发放给举报人,举报人签字、领取奖金一次完成。”该负责人说,民众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被举报人的姓名、地点以及存在何种违法行为,这样清晰的线索十分有利于工作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核实,做出进一步处理。

  据介绍,成都一起案件的奖励由最初2000元奖励提高了150倍,最高可达30万元。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起到关键作用的举报,除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等进行奖励外,视具体情况还另有重奖。另外,新办法还增加了对举报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奖的规定,以及对产品内在质量合格,但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奖励办法。

  据悉,为了缩短审核时间,体现便捷的原则,成都新修订的举报奖励新办法规定5000元以下的奖励,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5000元以上的奖励,在15日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审核可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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