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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通报2013年下半年污染环境犯罪案 66人判罚

2014年06月05日 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6月5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汤婧婧)6月5日上午,温州中院召开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下半年以来温州全市法院审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及下阶段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的举措,并发布五类典型案例。

  2012年11月以来,被告人徐某、赵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将乐清市清江镇清南村山上废弃的小学整理后改造成酸洗冶炼场,并提供给被告人罗某、杨某和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从事非法酸洗冶炼。

  被告人罗某、杨某等人在明知该酸洗冶炼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且没有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设备的情况下,经王某介绍,将废旧金属从台州市运到乐清市清江镇该酸洗冶炼场,通过硝酸、硫酸等化学物质进行酸洗提取溶液中的银,后将剩下的含有铜的溶液归被告人徐某、赵某等人利用、处置。

  期间,被告人罗某非法酸洗冶炼二次,被告人杨某非法酸洗冶炼一次。被告人徐某、赵某获得违法所得4万余元。后因该非法酸洗冶炼场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导致邻近的清江镇谢屏村外岙自然村小水库水源被污染,致使部分村民出现腹痛不适、部分家畜死亡。

  经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对水库、水池、村民黄某和连某家等处水源、土壤进行检测,pH值、硝酸盐、铁、铜、锰、锌、铅和镉等多项检测项目不合格,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

  该污染事故发生后,乐清市环保部门为防止污染扩散及消除污染,拟定了污染消除方案,对非法冶炼场场区及周边环境、水库库容水、浓缩液与库底污泥进行处理,相关措施及现场管理、后勤与安保费用实际支出共计125.52万元。另查明,被告人赵某于2013年2月2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乐清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追缴被告人徐某、赵某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一审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4件。其中,偷排重金属废水32件,非法倾倒生产废酸2件。这34件案件主要分布在5个行业:电镀行业27件,皮革加工行业3件,金属标牌加工行业2件,冶炼、酸洗行业各1件。共有6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平均刑期13个月,罚金15000元。

  据介绍,温州法院审结的34件案件,呈现几大突出特点:首先,案件数量上升态势明显,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数量从2013年下半年的2件上升到2014年的32件;判处的犯罪分子人数从5人上升到61人;其次,犯罪手段愈发隐蔽,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私设暗管或雇佣他人非法倾倒废水,甚至通过渗井向地下偷排废水等方式污染环境,造成排污口隐蔽难以发现;再次,共同犯罪比重大,“实施污染环境犯罪,可能涉及生产、运输、倾倒等多个环节”,

  “部分企业为降低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在明知他人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他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他人接收危险废物后,由于实际不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往往将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在土壤、河流中,严重污染环境”,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于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均构成共同犯罪。

  此外,于伟还介绍,雇主聘用雇员从事电镀等生产,雇员直接非法排放废水,也属于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

  据统计,在审结的全部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涉及共同犯罪的案件数量为11件,占32%。此外,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员是高发群体,分别占总人数的35%和44%。

  为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温州中院表示下步要依法从重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将出台《关于污染环境罪案件量刑实施细则》,在法定刑幅度内提高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基准;对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行为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犯罪分子死刑。

  同时还将扩大污染环境犯罪打击范围,今后将对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直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或明知他人无经营处置危险废物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没有医疗废物回收和处置资格的个人或机构,非法收购、回收利用、处置医疗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均要被追究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

  温州法院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社会救助基金,联合环保、财政等部门尝试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罚金、专项财政补助、环保行政罚款等纳入救助基金,对因受害人在环境污染事故中死亡、重伤、致残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或因环境污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及时给予经济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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