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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老汉疑老情人与他人有染 对其拘禁殴打

2014年06月06日 09:57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68岁老汉拘禁殴打老情人

  赔偿损失后取得谅解,被判管制一年

  68岁的湘潭男子龚某,认为老情人刘某与他人有染,将其拘禁在家,殴打盘问……

  今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龚某管制一年。龚某当庭服判,并承认自己因爱生恨,才会犯下这种错误。

  龚某和刘某曾在湘潭同一单位,是领导和下属关系,各有家室。因日常工作往来,两人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这一关系保持了20多年。两人现在均已退休。

  2013年11月的一个下午,龚某多次拨打刘某的电话,都未接通,于是心生恨意,他怀疑刘某与他人有染。当晚,他将刘某带到家中反锁,非法拘禁长达近4个小时。

  其间,为让刘某无法离开,龚某将刘某脱得只剩内衣,把脱下的衣物放在另一个房间,并多次扇刘某耳光,用酒瓶敲打刘某头部,逼问她当天行踪。

  见刘某不回答,龚某恼羞成怒,拿来不锈钢菜刀和一把烧红的铁夹子对其进行威胁。见事态严重,刘某害怕龚某真的对自己做出过激行为,便道出了自己当天行踪,并称如果龚某不信,可以打电话向亲友、同事求证。

  利用打电话之际,刘某向数名亲友发出求救暗示。

  亲友接到电话后,火速来到龚某家楼下,见情形不对,立即报警。民警当场将龚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龚某非法拘禁他人,具有侮辱、殴打情节并致被害人刘某受轻微伤,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龚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取得了谅解,具有法定或酌情处罚的量刑情节。(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刘美超 刘倩)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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