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南永兴党政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用车统一张贴公车标识

2014年06月11日 1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永兴6月11日电 (王巧农 李良文)11日,湖南省永兴县对全县153个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的526辆公务用车统一张贴公车车标识,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直以来,公车私用现象无法完全杜绝,在群众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很大,对此,永兴县纪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根据《永兴县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永兴县《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方便群众监督,永兴县决定对全县公车贴上统一标识,以有效杜绝个别单位人员公车私用的念头,严防公车私用违规行为的发生。

  除去政法、城管等部门的特种车辆和执法车辆外,永兴全县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包括21个乡镇共有526辆公车全部贴上了标识牌,标识牌粘贴与公车左右前门上,十分明显,利于监督,将与单位个人拥有的车辆及其它社会车辆明显区分开来。

  同时,永兴县要求,标识牌一经张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撕扯或者故意遮挡,该县纪委将对全县公车张贴标识牌情况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按规定张贴、私自撕下、遮挡标识牌、依然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将对公车使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给予顶格处理。

  据悉,永兴县下一步还将重点整治超标超编配备一般公务用车;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滥用军警号牌等六类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整治超标超编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问题;推进公务用车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