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俄界河首次实现液化石油气水路运输

2014年07月17日 14:14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中俄界河首次实现液化石油气水路运输
运输过程中。

  记者8日从佳木斯海事局获悉,中俄能源运输仪式在同江哈鱼岛口岸正式启动,首批从俄罗斯下列宁斯阔耶发出的载运60吨液化石油气罐的龙渡004船顺利靠泊同江哈鱼岛码头,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利用水路运输俄罗斯能源入境拉开了帷幕,也是我国通过界河和内河首次跨国境运输液化石油气。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液化石油气是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的危险品,一旦泄露遇明火易发生爆炸,为了保障其顺利运输,佳木斯海事局根据省内没有专门载运液化石油气的LPG船舶实际情况,确定了船舶载运液化石油气罐的运输方式,使液化气从俄罗斯明斯克油田—下列宁斯阔耶—中国同江成为可能,每罐可装载10吨液化石油气。针对危险品运输可能面临的风险,佳木斯海事局从人员、船舶、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分析风险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确保了货物适装、船舶适运、人员适岗、码头适卸,解决了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所面临的难题。

  据了解,此次将从俄罗斯运输3万吨液化石油气,2014年夏航期拟通过下列宁斯阔耶—同江航线运输液化石油气每月约2000吨,冬季可通过浮箱固冰通道实现不间断大规模运输。预计2015年,通过水路运输液化石油气可达2万吨。随着货物运量的大规模增加,两国还拟开通从哈巴罗夫斯克—富锦水上运输专线。(李惠 记者 姜海涛)

  新闻背景:

  2014年5月21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的见证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在上海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结束始于2004年的中俄天然气谈判“马拉松”。

【编辑:姚培硕】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