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 48人受处理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 (迪娜徐小祥)新疆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察局联合5日通报称,今年上半年,该县违反中央、自治区“八项规定”8起,其中处理48人。
据称,2014年1月至7月,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十条规定”的问题8起,实名通报典型案例3起,48人被取消2014年评优资格和绩效考评奖金,其中3人给予党纪处分。
2014年年初以来,吉木萨尔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41次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不正之风,共抽查酒店、农家乐、度假村、商场108家次,核查疑似发票105张,3名科级干部因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通报批评,39名干部因上班迟到、玩游戏、逛淘宝、看微信等行为被通报批评,取消年终绩效考评奖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