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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险“延迟缴税”明年试点

2014年08月21日 14: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务院刚刚出台的保险新“国十条”明确,2015年内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我们争取创造好的条件,提前启动。

    王祖继说,个人投保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个人税收延迟缴纳优惠。“通过税收延迟缴纳的激励来筹集养老金,建设或者丰富保障体系。”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一方面可以减轻投保人目前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未来收入基数降低,需要缴纳的税款亦有所降低,享受“双重”好处。

    一般来讲,养老保险体系犹如一个金字塔,塔底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塔中是企业年金,塔尖是个人商业保险。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中,基础养老金有税前扣除的优惠,企业年金已经实行税收递延,如将个人商业保险纳入税收递延范畴,则意味着税收优惠覆盖到养老体系的三大领域,将促进形成多层次养老体系。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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